在美国如何立遗嘱? 为什么要立遗嘱?

在最近一期的《新移民法律常识热线问答》节目中,古德律所的专业律师助理Ariel与Jenny凭借其丰富经验,就当前华人社群高度关注的“遗嘱必备知识”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尽管生死话题令人避讳,但预先设立遗嘱实则至关重要。尤其在疫情过后,遗嘱能有效规避突发状况引发的诸多纠纷,并有助于更妥善地安排个人资产、处理身后事宜。直播过程中,Ariel与Jenny详细阐释了订立遗嘱的缘由、无遗嘱情况下的财产分配规则...

据古德律所分析,订立遗嘱具备多重优势。立嘱人可依据个人意愿处置财产,为未成年子女选定监护人并预留抚养资金,亦可在遗嘱中设立信托、指定执行人以及规划个人事务。若无遗嘱,财产将如何处置?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各州规定在此方面存在差异。纽约州与加州均遵循无遗嘱继承法,财产将优先分配予配偶及子女,而后由近亲属继承。若没有任何在世的血缘或婚姻亲属,最终资产将由州政府收回。

遗嘱也有许多种分类,一些常见的有:

-简单遗嘱:适用于资产规模较小的人士,可通过简便方式指定资产受益人。

-电子遗嘱:此类遗嘱并非在所有州均获法律认可,例如纽约州即不予承认。

-全面性遗嘱:适用于已设立信托并将资产转入信托的个体。

-互惠遗嘱及联合遗嘱:指两人或多人通过共同或各自的遗嘱,相互指定对方为遗产受赠人。

-有信托遗嘱:通过在遗嘱中创设一个或多个信托,使立嘱人去世后财产得以转入信托基金。

-生前遗嘱:此类遗嘱不涉及身后财产分配,而是明确立嘱人在丧失行为能力时的个人意愿,例如是否继续接受治疗或维持生命支持等。该遗嘱仅在立嘱人生前有效。

每个州对遗嘱法律的都不一样,在纽约和加州的基本要求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18岁或以上,并拥有健全的头脑

2)指定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作为个人代表,负责管理并分配立嘱人的遗产。

3)任命监护人:若您为子女唯一在世的父母,或在世父母不适宜承担监护职责,应在遗嘱中指定监护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否则,法院将代为委任监护人。

4)指定受益人:受益人范围可涵盖配偶、子女、亲属及朋友等。

5)分配财产:遗产中列出您的资产并指定那些人继承哪些财产

6)见证人签署遗嘱:需由两位见证人进行签署。见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可为遗嘱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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