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更新入籍连续居住要求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美国移民局(USCIS)近期修订了其政策指引,明确了符合《移民和国籍法》规定的合格宗教职业申请人,若在美国境外工作,其在申请入籍时仍可维持连续居住时间与居留状态。一般而言,入籍申请人需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于美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部分公民配偶为3年)。然而,对于因履行宗教牧师等特定职责而在境外停留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人士,该段境外居留期可被视同为在美国的连续居住。 据古德律所分析...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美国移民局(USCIS)近期修订了其政策指引,明确了符合《移民和国籍法》规定的合格宗教职业申请人,若在美国境外工作,其在申请入籍时仍可维持连续居住时间与居留状态。一般而言,入籍申请人需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于美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部分公民配偶为3年)。然而,对于因履行宗教牧师等特定职责而在境外停留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人士,该段境外居留期可被视同为在美国的连续居住。
据古德律所分析,移民局关于入籍资格的规则表明,合法永久居民(LPR)若长期或频繁离境,可能被认定为已放弃永久居留权,从而导致入籍申请被拒。若在法定期间内离境超过6个月(180天)但不足1年,通常会被推定中断了居住的连续性。此外,入籍申请人一般须证明其在递交N-400表格前的3个月内,持续居住于其提交申请的司法管辖区。部分特定类别的申请人或可享有缩短连续居住期限、在境外被推定连续居住,或完全豁免连续居住要求的资格,此类人群包括特定军人、美国政府部门雇员及部分公民配偶。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进一步说明,根据最新政策,在美国境外从事合格宗教职业的申请人,其境外时间亦可计入用以建立连续居住。但前提是必须向移民局递交保留居住地的申请,即提交N-470表格。申请人可在离境前、离境期间或返美后提交此表格,即便离境时间已超过一年。这类申请人在递交入籍申请(N-400)前的任何时间段内,只需证明拥有一年的实际连续居住即可,且该居住期不要求在提交N-470表之前完成。此项政策已于上个月底正式实施。
因此如果您也准备入籍,但因故需要出境,不确定是否打破连续居住规定。这时应该离境前咨询律师,确定自己符合某些特定职业者,确保万无一失再离境。这之前、期间或之后都可以请律师帮忙递交所需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连续居住,避免因不慎重而导致与入籍擦肩而过。移民局近来的新政策不少,但是也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来衡量是否适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和不确定,可以联系我们解疑答惑,全程帮助您顺利解决身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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