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申请人死亡,某些申请也还可能获得批准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过往若申请人离世,其申请通常无法获批,但现行规定已有所变更。当符合条件的亲属在美国境内去世时,居住于美国的申请人,其调整身份申请、特定申请及相关申请仍有可能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作出当日持续在美国居住,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 是待决或已获批直系亲属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2) 是待决或已获批家庭类移民签证申请(包括主受益人及任何直系亲属受益人)的受益人;3) 是待决或...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过往若申请人离世,其申请通常无法获批,但现行规定已有所变更。当符合条件的亲属在美国境内去世时,居住于美国的申请人,其调整身份申请、特定申请及相关申请仍有可能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作出当日持续在美国居住,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 是待决或已获批直系亲属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2) 是待决或已获批家庭类移民签证申请(包括主受益人及任何直系亲属受益人)的受益人;3) 是待决或已获批职业移民签证申请的直系亲属受益人;4) 是待决或已获批难民/政治庇护亲属申请的受益人;5) 是作为T或U签证持有人直系亲属获准入境美国的非移民;6) 是已获庇护者的直系亲属。此项规定适用于2009年10月28日或之后裁决的身份调整申请,即便符合条件的亲属在该日期之前去世。

据古德律所分析,非公民的已故亲属必须被认定为“合格亲属”,该非公民方有资格继续基于此关系寻求移民福利。尽管“合格亲属”一词未由国会明确定义,移民局推断其指在生前具备以下身份之一的人士:1) 直系亲属移民签证申请的申请人;2) 家庭类移民签证申请的申请人或主受益人;3) 寡妇(鳏夫)自我请愿的主受益人;4) 职业移民签证申请的主受益人;5) 难民/政治庇护亲属申请的申请人;6) 被认定为T类非移民的主申请人;7) VAWA(针对妇女暴力法案)自我申请者;或8) 已获庇护的主申请人。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若满足特定条件,移民局官员可批准在合格亲属去世时仍处待决状态的调整身份申请。条件包括:1) 申请人满足居住要求;2) 相关申请在合格亲属去世前已获批准、依法应获批准、其去世前的批准状态得以恢复,或非公民是作为T类非移民或庇护者的直系亲属被接纳;以及3) 申请人满足所有其他调整身份的要求。若受益人在提交申请时符合调整资格,即使合格亲属之后去世,该资格依然存续。在以下情形中,即便合格亲属死亡,申请人仍可请求批准或恢复申请或调整身份:1) 若合格亲属去世时申请人尚未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受益人可在移民局批准或恢复相关申请后提出调整申请,或直接在调整请求中提出;2) 若合格亲属去世时,已有一份正确提交的调整身份申请待处理,申请人应在移民局裁决前将死亡情况通知移民局。只要满足居住要求,且相关申请在亲属去世时处于待决或已批准状态,即使合格亲属已故,其他申请的豁免也可能获批。

据古德律所分析,当您的申请尚在审理中而申请人不幸去世,您或许会认为申请就此终止。然而,这种看法并不准确。只要您符合法定要求,仍然具备获得批准的资格。如何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资格呢?您可以自行核对要求,但更稳妥的方式是聘请律师评估您的个人背景与身份。移民律师相较于普通民众更精通移民法规,因此能准确判断您是否符合条件。聘请移民律师能为您节省大量时间,她不仅能代为处理申请,更能预先评估您的资格,避免您耗费精力于不必要的准备工作。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拥有多年移民事务经验,已成功协助众多客户完成申请。若您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请尽快联系古德律所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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