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发布新指南关于EB-1特殊能力要求标准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在体育、科学、教育、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能力”的个人,可自行递交EB-1(E11移民签证分类)申请,此过程无需事先获取美国劳工部的劳工证或批准。然而,申请人仍需表明其有意愿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工作,且未来工作将令美国受益。为证明符合“特殊能力”要求,申请人须向移民局官员提交文件材料。这些证据应能充分展示申请人在本国或国际范围内持续获得赞誉,并且其成就在所属专业领域内已获得广泛...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在体育、科学、教育、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能力”的个人,可自行递交EB-1(E11移民签证分类)申请,此过程无需事先获取美国劳工部的劳工证或批准。然而,申请人仍需表明其有意愿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工作,且未来工作将令美国受益。为证明符合“特殊能力”要求,申请人须向移民局官员提交文件材料。这些证据应能充分展示申请人在本国或国际范围内持续获得赞誉,并且其成就在所属专业领域内已获得广泛认可。

据古德律所分析,移民局于今日发布了一项政策指南更新,旨在进一步明确EB-1“特殊能力”类别的申请标准。此次更新是对2023年9月12日所发布指南的补充。在之前的更新中,移民局已澄清其用于评估“特殊能力”(EB-1)及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2)资格的证据类型。本次更新增加了说明性指引,列举了可能满足相关标准或可作为可比证据的具体示例。同时,指南也纳入了对侧重于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STEM)领域证据的评估考量。新的指导方针更为清晰透明,将有助于申请人提交能够有效确立受益人资格的恰当证据。

移民局网站上关于 EB-1 的更新

此次更新的政策亮点如下:

  • 确认移民局根据较低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公认奖项或优秀奖项的标准来考虑一个人是否获得过团队奖励。
  • 澄清移民局根据会员资格标准考虑过去的会员资格。
  • 删除了暗示出版材料必须证明个人贡献的价值才能满足出版材料标准的语言。
  • 将“ 展览” 修改为 “艺术” ,这样移民局只会将非艺术展览视为适当支持的可比证据主张的一部分。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提示,对于具备特殊能力的人士而言,EB-1是获取在美身份的一条有效途径。尽管可以自行申请,但移民申请程序表面简易,实则复杂,因其涉及的内容远不止于填写和提交表格。因此,更需要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协助处理您的案件。聘请一位资深的移民律师是成功的关键,她能够帮助您应对移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与危机。古德律所律师拥有近二十年的移民案件处理经验,经办过多种类型的移民申请。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符合EB-1或其他移民类别的申请条件,请尽快联系古德律所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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