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发布新政策指南。。。
【The A M Show】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明日(上午11时)将播出“婚姻绿卡申请专题(第二部分)”。YouTube观看链接为:https://youtu.be/jL6P8m6yY3k。 据古德律所分析,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近期就离境或遭遣返后3年及10年期限对再次入境的影响,颁布了新的政策指引。该指引明确,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9)(B)条款,若非公民在离境或递解出境届满3年...
据古德律所分析,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近期就离境或遭遣返后3年及10年期限对再次入境的影响,颁布了新的政策指引。该指引明确,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9)(B)条款,若非公民在离境或递解出境届满3年或10年后再度寻求进入美国,无论其入境方式合法与否,均不会触发不准入境的规定。并且,在此3年或10年期间内,该非公民身处何地或以何种途径入境,皆不影响此认定。因此,该禁止入境的期限可在美国境内度过。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根据现行移民法规,逾期居留特指非公民在美国未获正式接纳、假释或超出“部长授权停留期”的时段。存在以下情形者将被禁止入境(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其一,离美后三年内再次申请入境,且其单次或在遣返程序启动前的停留中存在超过180天但不足一年的非法居留记录;
其二,在离开美国或遭递解出境后十年内再次申请入境,并且其单次停留期间累积的非法居留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年,无论其是在递解程序之前、之中或之后离境;
其三,若在美国一次或多次停留中累计非法居留超过一年,随后在未获批准或假释的情况下重新入境或试图重新入境,将面临永久性的入境禁令。
指南解释了:
首先,据古德律所分析,依据INA 212(a)(9)(B)条款,对于已累积超过180天逾期居留并已离境或遭递解的非公民,移民局将不予追究,除非该人士在累积逾期居留后离境或递解之日起的3年或10年期限内,再次寻求进入美国。
其次,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法定的3年或10年禁令期限,自非公民离境或遭递解之日起算,并持续至该日期后的3年或10年届满为止。
再次,根据INA 212(a)(9)(B)规定,在3年或10年禁止入境期间,非公民身处何地以及其以何种方式返回美国,均不在考量范围之内。
此外,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提示,在某些情形下,若先前的移民申请因该法律条款被移民局拒绝,申请人可提出上诉,通过提交相应表格要求重新审理原拒绝决定。
综上所述,移民局这个指南对于许多移民是个有消息。如果你是以上所提到的情况,最好咨询律师看看这个指南是否对你申请身份会有帮助。移民申请非常复杂,不仅仅只是简单地填写表格就可以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该如何回答申请上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只有懂得法律,有申请的经验,才知道每个问题的移民后果并该如何正确的填写申请。如果你想要申请身份,或者之前因为该法律而被拒绝过,可以联系我们看看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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