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院新备忘录关于未成年上移民庭
据古德律所分析,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EOIR) 于上周发布了一份主任备忘录,旨在为内部裁决人员及工作人员确立指引,阐明移民法官应如何审理以未成年人作为主要或唯一当事人的案件。该指引将需给予“特别考虑”的未成年案件范畴,由原先仅限于被认定为无人陪伴儿童的条件,扩展至所有专门的青少年案件。首先,EOIR 已在处理此类案件的移民法庭启用了专门的青少年案件档案系统。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并非所有专门青少...
据古德律所分析,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EOIR) 于上周发布了一份主任备忘录,旨在为内部裁决人员及工作人员确立指引,阐明移民法官应如何审理以未成年人作为主要或唯一当事人的案件。该指引将需给予“特别考虑”的未成年案件范畴,由原先仅限于被认定为无人陪伴儿童的条件,扩展至所有专门的青少年案件。首先,EOIR 已在处理此类案件的移民法庭启用了专门的青少年案件档案系统。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并非所有专门青少年案件都涉及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此档案系统同样适用于被拘留与非拘留的案件。对于尚未设立专门青少年案件审理程序的移民法庭,EOIR 仍会采取将未成年案件与成人案件分开排期的处理方式。
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该备忘录为移民法官审理所有未成年案件提供了若干具体指导:1)法官应在其无偿法律服务提供者名录中,确认并引荐专门服务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倡导者,并提供给儿童本人、其监护人或保管人以及其他合适的成年人。2)法官应当知晓,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有权为未成年案件指派儿童辩护人,且该辩护人提交的报告在案件评估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3)法官需告知未成年人其是否有资格获得其他形式的驱逐救济;若无人陪伴的儿童正处于驱逐程序并已提交庇护申请,法官应预见到可能收到驳回动议。4)法官必须认识到未成年人可能无法在本案中作证,并应充分意识到,当儿童未能出席听证会时,或需给予特殊考量。5)法官必须严格遵守司法部及 EOIR 关于报告涉嫌虐待、忽视或贩运儿童案件的政策。
此外,据古德律所分析,移民法官应调整听证会及相关程序,使其更贴合儿童的需求。应允许儿童(在合适的成年人陪同下)于听证会前参观法庭,以增进熟悉感并做好心理准备。在听证过程中,法官应使用儿童易于理解的语言解释诉讼程序;若有助于儿童放松情绪,法官可考虑不穿法官袍,并允许进行合理的程序调整。同时,在听证会开始时,以孩子能明白的方式解释誓言至关重要。使用“说实话”、“讲述真实发生的事”等表述对儿童而言更易理解。移民法官应尽量减少儿童必须出庭的次数、缩短每次出庭的持续时间及其证词的长度。古德律所专业律师指出,法官应尽可能鼓励诉讼各方通过审前会议和达成协议来化解争议。
出庭对于成年人来说是非常困难和有压力的,更不用说未成年了。然而,有时未成年仍然需要出庭接受移民法官的审理。尽管这备忘录使得移民法官对未成年更加友好,但仍然可能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和令人困惑的问题。上法庭最好有移民律师陪,因为律师知道上庭要注意什么。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上庭前都应该提前与移民律师做好准备。古德律所律师拥有多年的移民经验,帮助许多客户准备上庭。由于她的经验,她知道可能会问什么问题,并帮助您为意外情况做好准备。如果您想预约跟古德律所律师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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